城市垃圾处理原则20世纪70一80年代,在欧洲等地区的发达面临着我们当今面临的同一个问题: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急剧增加,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,并会给环境造成污染,新的填埋场的选址越来越困难(difficult);混合收集后的垃圾堆肥经处理后,产品(product)质(Character)量差,许多堆肥厂因此关闭;焚烧处理成本高,烟气处理不慎还要产生二次污染,因此,这些发达提出了“资源循环(continue)"口号,将被动的垃圾“末端处理"转向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处理、处置资源化方向发展,倡议走可持续发展(Sustainable Development)道路。
我国固体废物污染控制(control)工作起步较晚,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;由于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有限,近10年内还不可能(maybe)在较大范围内实现“资源化"。为此,我国总结国内外的经验(experience),提出了以“资源化、无害化、减量化"作为控制(control)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控制(control)政策,在垃圾尚未解决出路的情况下,以“无害化"为主,但同时吸取国外有益的经验(experience),缩短由“末端理"向“源头控制(control)"过渡(transition)的时间段,加速源头减量控制(control)和资源化利用进程,使“无害化、减量化、资源化"既在各个经济发展阶段各有侧重,又能同步推进。